前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下称新《规范》)向行业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并贴心地发布了就相关问题的答记者问。
这一举动距离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重疾定义使用规范》已时隔13年。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在原有重疾定义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也避免了某些保险公司乱凑病种的现象。另外,如果新增疾病发病率极低,需在疾病名称中增加标注向消费者予以提示。具体要求以保险行业疾病管理办公室另行规定为准。严重恶性肿瘤、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严重慢性肾脏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良性颅内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脑炎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重疾病种进行科学分级,新增了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的定义,扩展了保障范围。通过科学分级,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科学合理。另一方面,也适应重大疾病保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定义。根据最新医学实践,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这一点切实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比如在人体损伤标准相关内容上,对现行规范中“肢体机能完全丧失”的表述,修改为使用行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中“肌力”的相关表述,描述更权威,更统一,消除广大消费者对于重疾定义在人体损伤标准方面与伤残标准描述不一致的困扰。本次征求意见稿中,行业协会将【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列为3种必选轻症,而【冠状动脉介入术】、【单侧肾脏切除】则没有硬性的要求。
其实从修改的这个条款我们可以看出,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理赔规则相比之前有些产品是更严格的,这也降低了消费者得到理赔的可能,而如果修改成功,这一轻症赔付比例是30%,而现在某些产品按照中症赔付,比列是60%。现在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轻症责任都包含原位癌,也有些产品的赔付比例远远超过30%,有的达到了保额的45%。可能是出于保险就是解决大风险的考虑,所以才把相对小的风险剔除出去,如果这样做,再把保费降低一些,倒也是可以的,不过保费的降低不是一时半会的事情,要么也是温水煮青蛙的慢慢降。人家有时间慢慢等,慢慢降,我们可能等不起,等来等去,或许是除外,或许是加费,也有可能是拒保,这点大家心里得有数。发现了什么没有?名称悄咪咪的发生了一些改变。
这个怎么理解?之前吧,很多客户不太明白重症到底重在哪里?得个阑尾炎住了几天院就觉得吃了大亏了,都住院了,理应得到理赔,实际上,并不包含这个病种的,也就是不赔,不赔,不赔。保险行业协会也算是煞费苦心,看吧,名称里面直接加上严重,较重这些字眼,听起来是不顺耳,但清晰可见,也便于客户理解了,哦,原来这样的情况才能理赔呢!并不是从头保到脚呢!之前很多代理人一直在谣传甲状腺癌要被剔除出去,以此来制造恐慌,然鹅,并没有。
当然,这次修订也并没有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按照修订内容,“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 不属于严重恶性肿瘤,不在“重度疾病”保障范围内;而重新归类于“轻度疾病”下的“轻度恶性肿瘤”,在“轻度疾病”保障范围内。除“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外,“轻度恶性肿瘤”还包括:
·TNM分期为T1N0M0期的前列腺癌;
·黑色素细胞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癌;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且WHO分级为G1级别(有丝分裂数<2/10HPF和ki-67≤2%)或更轻分级的神经内分泌肿瘤。
虽然很多客户会觉得不太划算,但保险公司这样做也没有错,也有助于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成本,其实给未来重疾险降低定价提供了条件。毕竟几万块就能解决的问题,保险公司还拿重疾定义在赔,人家对甲状腺结节要除外要加费也就能理解了。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对“瘫痪”在原定义规定的“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限定条件上,增加了“或肢体肌力在2级(含)以下”的条件。这一点让很多人觉得不能接受,童童起初也是这样想的,不过后来想想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只要保险公司想保你,会想办法哒,比如附加个轻症额外给付30%,这只是童童的猜想,至于以后会不会这样开发,精算师说了算。
当然,肯定是初次就赔付45%,而且不用多加任何费用比较优啦!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我现在给你们配置的轻症就赔付45%的产品 ,规则真出台,以后的产品可没这么容易上45%了。早上研究了半天的新规则,我把重点都摘出来了,就先跟大家梳理这么多吧!这些都是和咱们关联性比较大的一些改动,所以拿出来说一说。
至于要不要趁规则出台之前,赶紧买买买,这个仁者见仁啦!要是看中现有的甲状腺保障和轻症赔付比例,是完全可以购买的!其它高性价比重疾险产品,戳这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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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方,明亚保险经纪资深保险经纪人,国家寿险理财规划师,知乎专栏作者,公众号童保探险主笔,专注家庭风险管理,家庭保障规划,养老社区对接,高端医疗,保险金信托,擅长重疾险产品的对比分析,擅长各种年金产品的剖析,立志为客户带去最优质的家庭保险方案配置,愿每一位客户都早日拥有属于自己的保险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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